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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海关进出口税则与退税税率及法律法规汇编》 |

出版社:安徽音像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5年
编著:
卷册数:四册
光盘数:一张
本书编号:3833
定价:998元
优惠价:499元
《2005年海关进出口税则与退税税率及法律法规汇编》的详细目录: 第一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2005)
第一类 活动物;动物产品
第二类 植物产品
第三类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第四类 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第五类 矿产品
第六类 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
第七类 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
第八类 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施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
第九类 木及木制品;木炭;软木及软木制品;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
第十类 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纸、纸板及其制品
第十一类 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
第十二类 鞋、帽、伞、杖、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第十三类 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陶瓷产品;玻璃及其制品
第十四类 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
第十五类 贱金属及其制品
第十六类 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第十七类 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
第十八类 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钟表;乐器;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第十九类 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
第二十类 杂项制品
第二十一类 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第二十二类 特殊交易器及未分类商品
第二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税则(2005)
附件12005年出口商品暂定税目税率表
附件22005年部分纺织品出口暂定税率表
第三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报规定和报关自动化常用代
第四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税款计算方法
第五部分 2005年海关进出口税则、退税与外贸法律法规汇编
第一章 海关管理法律法规
第一节 海关综合法规
第二节 海关监督
第三节 海关征税
第四节 海关稽查
第五节 海关报关企业管理规定
第六节 知识产权保护
第七节 加工贸易管理规定
第二章 进口环工代征税法律法规
第三章 出口退税规定及计算
第四章 对外贸易法律法规
第一节 公平贸易法律法规
第二节 对外投资法律法规
第三节 一般商品进出口管理
第四节 机电产品
第五节 特殊进口货物管理
第六节 医药
第五章 进出口检验检疫法律法规
第一节 商品检验
第二节 动植物检疫
第三节 卫生
第六章 外商投资管理法律法规
第七章 外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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